一、旨揭甄選作業簡章及姊妹校一覽表如附件。
二、申請系統開放自113年11月13日(三)上午9時至113年11月27日(三)下午5時止。申請同學需依各系所規定收件截止時間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送所屬系所、院資格審查推薦,由系所助理於113年11月28日(四)下午5時前以公文逕送本處。
三、業務承辦人:
歐、美、非、大洋洲:謝文彬,分機3772
日本:詹銘哲,分機3759
亞洲地區(除大陸及日本以外):吳曉梅,分機3669
四、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SDG8(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及SDG17(夥伴關係)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