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 (02) 2621-5656 分機 2711 傳真 (02) 2620-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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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教育部106年12月25日臺教高(五)字第1060186135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欲參加旨揭會議之教職員生請自行報名,報名網址:https://www.apri2018.org 。所需經費,教職員由所屬單位相關預算項下支付,因學務處未編列相關預算,學生須自費參加。
三、本案聯絡人:管理企劃組阮劍宜,分機:2171
人資長 莊 希 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