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 (02) 2621-5656 分機 2711 傳真 (02) 2620-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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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教育部107年1月2日臺教學(四)字第1060190879號函辦理。
二、旨揭庇護工場營業項目包含清潔、餐飲、零售、汽機車美容、印刷、洗衣及農產觀光銷售等(詳附件)。
三、業務承辦人:總務處楊信洲(分機2228)。
總 務 長 羅孝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