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08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
詳情請查閱附件,有意申請者請於2019年1月24日(星期四)下班前備妥申請文件送至國際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7年12月26日臺教文(三)字第1070228867號函及駐教育部捷克代表處107年12月17日捷克字第10742203220號函辦理。
二、本校有意申請者,請於2019年1月24日(星期四)下班前備妥申請文件送至國際處,俾便本處彙整並甄選至多3名申請者薦送教育部,逾期恕不受理。
三、業務承辦人:朱心瑩,分機2002。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